河南省产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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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降低阴道分娩并发症发生率调研指导评价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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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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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航空港区教卫体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产科诊疗行为,持续提高产科质控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现将开展2024年降低阴道分娩并发症发生率调研指导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评价时间 2024年11月至12月。 二、指导评价对象 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其中省直医疗机构抽取5所,各省辖市抽取至少1所三级医院、1所二级医院、1所民营医院进行现场指导评价。 三、指导评价内容 主要内容为产科质控工作改进目标及相关质量指标落实情况,详见《河南省降低阴道分娩并发症发生率指导评价细则》(附件1)。 四、指导评价形式 采取机构自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指导评价采用实地查看、资料审阅、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 五、指导评价专家及分组 调研指导评价专家由河南省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专委会成员、市级质控中心专委会主任委员共同组成(附件2)。专家遵循本单位回避原则。 具体分组见附件3。 六、指导评价步骤 (一)前期工作安排 为确保指导评价的一致性,省质控中心召开专家委员会对参与指导评价的专家进行同质化培训。 (二)医院自查(2024年11月15日-30日) 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照细则(附件1)开展自查。于11月30日前将自查结果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实地指导评价(2024年12月2日-12月20日) 专家根据细则要求,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取病历数据、现场座谈等形式,对医疗机构进行调研指导评价。 (四)反馈与整改(2024年12月23日-12月31日) 专家在评价工作结束后,认真填写《指导评价反馈意见表》(附件4),现场反馈至医疗机构,并总结指导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亮点,形成报告于一周内反馈至省质控中心。医疗机构接到反馈意见表一周内,将整改计划PDF版(加盖公章)发送至省质控中心邮箱。 七、工作要求 (一)请有关单位积极配合省质控中心工作安排,按照要求抽调专家,参与开展指导评价工作,并为专家提供工作支持。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指导评价工作组要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真实评价医疗机构质控工作改进目标落实情况及产科诊疗现状,通过发现问题、指导帮助、反馈整改等有力措施,实现相关医疗机构质量管理能力的提升。 (三)严肃工作纪律。指导评价期间,有关医疗机构及专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
省质控中心联系人:杨春丽 15837152085 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张运尚 0371-85961026 电子邮箱:hnsckylzlkzzx@163.com
附件:1.河南省降低阴道分娩并发症发生率指导评价细则 2.调研指导评价专家组名单 3.专家分组 4.医疗机构指导评价反馈意见表 河南省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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