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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口腔种植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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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口腔种植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现场指导评价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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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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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航空港区教卫体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2025年口腔种植专业质控工作改进目标“降低种植体修复前脱落率”“降低种植体周炎发生率”,按照有关要求,河南省口腔种植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质控中心)决定开展2025年现场指导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评价对象 每个地市遴选4-6家医疗机构(含省直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河南省口腔种植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哨点医院,详见《指导评价机构名单》(附件1)。 二、指导评价时间 2025年10月-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指导评价内容 (一)医疗机构口腔种植技术管理基本情况、质控组织建设情况、口腔种植专业相关质控指标落实情况、感染控制情况,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质控指标落实情况,详见《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 (二)限制类技术开展情况、质控工作改进目标及重点监测指标落实情况,详见《指导评价表》(附件3)。 四、指导评价分组 采取实地查看、座谈交流、资料审阅、现场培训等方式进行。成立指导评价组,组长由省质控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担任;组员由省质控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和市级质控中心主任委员、秘书担任。按照单位回避原则进行分组,具体分组见《指导评价工作分组》(附件4)。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工作安排(2025年9月25日-30日) 为确保调研指导的一致性,省质控中心召开启动会,对参与调研指导的专家进行同质化培训,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二)现场指导评价(2025年10月1日-10月29日) 1.医疗机构按照《基本情况调查表》《指导评价表》内容,整理相关资料,以备专家现场检查。 2.各组专家按照工作计划前往医疗机构,对照《指导评价表》现场查阅资料,回收填写并盖章的纸质资料。 3.各组专家现场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5),针对性的给予指导评价意见、建议,医疗机构签字或盖章后拍照或扫描后电子版发送至省口腔种植质控中心,纸质版医疗机构留存。 (三)整改与总结(2025年10月30日-11月5日) 1.指导评价结束后,各组专家需整理资料,于11月5日前连同调研原始文件、数据及反馈意见表等发送至省口腔种植口腔质控中心办公室。质控中心撰写报告报省卫健委并对调研指导情况予以通报。 2.医疗机构按照《意见反馈表》,一周内将整改报告PDF版(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工作要求 (一)请有关单位积极配合省质控中心工作安排,按照要求抽调专家,参与开展指导评价工作,并为专家提供工作支持。 (二)各指导评价组要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真实调研医疗机构质控工作改进目标落实情况,通过发现问题、指导帮助、反馈整改等有力措施,助力医疗机构疗质量管理能力提升。 (三)指导评价期间,有关医疗机构及专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质控中心:杨石鹏 15638888186 郑彩云 13783571423 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张运尚 0371-85961026 省质控中心邮箱:hnskqzzzkzx@sais.cn
附件:1.指导评价机构名单 2.基本情况调查表 3.指导评价表 4.指导评价工作分组 5.意见反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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