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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专业应知应会】职业暴露的相关知识
作者:  时间:2024-04-16  浏览:  来源:  字号:【

问题1:什么是职业暴露?

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通过眼、口、鼻及其他粘膜、破损皮肤或非胃肠道接触含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的状态。破损皮肤包括皮炎、倒刺、割伤、擦伤、磨伤和痤疮。

问题2:血源性疾病感染最常见的病原体有哪些?

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B virus,HBV)、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C virus, HCV)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现已证实大多数职业性血源性疾病的病例几乎都是由这3种病毒所引起,此外尚有梅毒和疟疾。

问题3:暴露于血液、体液后怎样进行局部处理?

  1. 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 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问题4:发生HBV职业暴露后如何处理?

首先进行局部处理,其次及时上报,然后按以下方法处理: 

  1. 血清学检测:应立即检测HBV DNA、HBsAg、抗-HBs、HBeAg、抗-HBe、抗-HBc和肝功能,酌情在3个月和6个月内复查。 

  2. 主动和被动免疫:如已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且已知抗-HBs阳性者,可不进行特殊处理。如未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或虽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但抗-HBs<10mIU/L或抗-HBs水平不详者,应立即注射HBIG200~400IU,并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1针乙型肝炎疫苗(20μg),于1个月和6个月后分别接种第2和第3针乙型肝炎疫苗(各20μg)。

问题5:发生HCV职业暴露后如何处理?

 目前尚无有效的预防性丙型肝炎疫苗可供使用。但仍需跟踪随访,医务人员在发生HCV血源性感染职业暴露后,尽早检测HCV RNA,对于后期预防有很好的成本效益。

问题6:HIV职业暴露后开始治疗时间及疗程?

在发生HIV暴露后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可能在2 h内)进行预防性用药,最好不超过24 h,但即使超过24 h,也建议实施预防性用药。用药方案的疗程为连续服用28 d。

问题7:导致医务人员发生HIV、HBV、HCV等血源性传播疾病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什么?

针刺伤与锐器伤在临床发生率极高,是直接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传播疾病最主要的危险因素,也是经血传播病原体的主要途径,但在我国直到今日,针刺伤与锐器伤在临床医疗、护理工作中是最常见的职业伤害与职业感染。


问题8:医务人员应如何预防针刺伤和锐器伤??

  1. 针刺伤和锐器伤的预防原则:

  2. 无论使用与否均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3. 禁止手持针等锐器随意走动; 

  4. 禁止将针等锐器物徒手传递; 

  5. 禁止针等锐器物回帽; 

  6. 使用者必须将用后的针等锐器物放入防水耐刺的专用利器收集盒内。

问题9:医务人员如何预防职业感染HIV、HBV、HCV等血源性传播疾病?

医务人员需要做好以下保护措施:

  1. 当皮肤与血液、体液、组织液、黏膜、血制品等直接接触时,应戴手套; 

  2. 当存在血液和体液飞溅、泼溅和喷溅至眼、口和其它黏膜时,应戴防护性眼罩和口罩;

  3. 在接触患者前后应洗手;

  4. 正确处理锐器;

  5. 不要将针头重新戴帽、折断或进行其他人工操作;

  6. 禁止在可能存在血液暴露的工作场所进食及吸烟或其他;

  7. 不得将食物和饮料存放在放置感染性材料的冰箱内;

  8. 凡与血液或感染性物质接触后的所有设备、环境和物体表面均应消毒; 

  9. 离心或处理血液时如存在溅泼、飞溅或产生气溶胶危险时,应在有防护的区域内进行;

  10. 个人防护设施在离开工作场所时应立即除去,将所有的污染物放在特定的区域进行清洗、去污和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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