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整形美容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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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整形美容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整形美容专业质控调研指导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1-28  浏览:  来源:  字号:【

河南省整形美容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

整形美容专业质控调研指导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航空港区教卫体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推动整形美容专业质控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河南省整形美容专业质控调研指导评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指导对象

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整形美容专科医院。

二、调研指导时间

2024年11月—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调研指导内容

依据原卫生部《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4〕40号)、《关于印发感染性疾病等4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3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3〕404号)等要求,制定《河南省整形美容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调研表》(见附件1)和《河南省整形美容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指导评价细则》(见附件2),主要内容有:医院与科室基本设置、医院管理、患者安全与质控指标等。

四、调研指导形式与工作安排

本次工作采取线上调研与现场指导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线上调研

为较为全面掌握全省整形美容专业质控指标贯彻落实情况,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请有关单位对照附件1,梳理本单位2024年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间相关数据,于11月25日12: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数据填报。

(二)现场指导评价

1.根据网络调研数据报送情况,结合调研指导时间安排,随机确定现场指导评价对象(另行通知),要求各省辖市内至少抽取1个三级医疗机构、1个二级医疗机构与1个民营医疗机构,省直单位不少于 5 个。

2.省质控中心抽调专委会成员进行分组(见附件3),进行同质化培训。

3.各专家组按照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赴医疗机构采取现场查看、病历调阅、文件查阅、医务人员座谈、数据核查等形式,对照附件2进行指导评价工作,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出具《专家意见书》。

4.指导评价工作结束后,各专家组于1周内向省质控中心提交工作总结,省质控中心梳理、汇总后,上报省卫生健康委。

五、工作要求

(一)请有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指导评价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提前与联络人对接沟通,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指导评价过程中注意留存工作资料。

(二)请专家组专家所在医疗机构积极配合省质控中心工作安排,妥善安排专家指导评价与日常工作,专家食宿交通费用由省质控中心负责。

(三)工作期间,有关医疗机构及专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工作纪律。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质控中心:白娟娟  13937110101

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张运尚0371-85961026

电子邮箱:hnzxmrzk@163.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阜外大道#号 
Email:########@126.com    电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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