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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介入专业核心制度二:多学科协作(MDT)制度(试行)
作者:  时间:2025-09-04  浏览:  来源:  字号:【

一、目的与意义

(一) 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针对住院患者,可以探索以循证医学为依据,制定单病种多学科诊疗规范,建立单病种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为住院患者提供多学科诊疗服务。

(二)逐步将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促进各专业协同协调发展,提升疾病综合诊疗水平和患者医疗服务舒适性。

二、多学科协作诊治(MDT)定义

    是由多个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相对固定的专家组,针对某种疾病进行临床讨论,在综合各学科意见的基础上为病人制定出最佳治疗方案的临床治疗模式。

三.多学科协作诊治(MDT)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患者就诊多个专科或者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诊断未明确者。

(二)患者所患疾病诊断较为明确,但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者。

(三)外院转来本院的疑难病患者。

四、管理机制

(一)医院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门诊患者MDT由门诊部负责管理,住院患者MDT由医务科负责管理。

(二)参与多学科协作诊治(MDT)相关学科应为病种相关的临床科室、相关医技科室(如医学影像中心、病理科、超声科、临床药学、检验科等)及相关职能部门(医务、护理、质控、院感等)。

(三)多学科协作诊治(MDT 管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纳入会诊专业组的科室必须保证参与诊疗的人员及时到位。

(四)参与多学科协作诊治(MDT)讨论的诊疗人员的资质要求

     1、应由副主任职称(科主任)以上人员担任,特殊专业至少中级以上相应资质人员担任。

     2、 科主任因故不能参加的,可指派科室副主任、副高以上职称或高年资主治医生参与诊疗。

     3、 不允许住院医师参与。

(五)多学科协作诊治(MDT)诊疗方案的确定

    必须依据于国内最新诊疗指南或专家共识意见,如出现国内指南或专家共识意见未涉及的内容,可参照国外最新指南或专家共识意见。

(六)多学科协作诊治(MDT)费用

    按照医院财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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